工业和信息化部(以下简称“工信部”)依法对383家企业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。这一举措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和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对未按规定履行年报义务、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主动申请注销的企业进行的规范化清理,旨在维护健康有序的电信市场环境,保障用户合法权益,促进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高质量发展。
根据我国电信业务分类,增值电信业务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。此次涉及注销的许可证主要集中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覆盖范围广泛,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、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、存储转发类业务、呼叫中心业务、信息服务业务(如常见的互联网信息服务)等。这些业务与数字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,其市场秩序的规范至关重要。
工信部此次集中注销许可证,是常态化监管的一部分。主要原因通常包括: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或报告信息不实;企业因自身经营策略调整,主动申请退出相关业务;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终止;或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后,长期未实际开展许可业务,导致许可条件不再满足等。通过这种“出清”机制,可以有效清理“僵尸”许可证,释放宝贵的码号、备案等公共资源,防止市场准入资质被闲置或不当利用,为合规经营、创新发展的企业创造更加公平、透明的竞争环境。
此举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传递了明确信号:获得经营许可并非一劳永逸,企业必须持续满足许可条件,依法合规开展经营,并自觉履行年报、信息变更报告等法定义务。对于广大电信和互联网用户而言,规范的市场管理有助于筛选出优质、可靠的服务提供商,降低因企业无序退出或违规经营带来的服务中断、信息泄露等风险,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。
工信部将继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通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、重点监管等多种方式,动态跟踪企业经营行为与许可条件符合情况。也将持续优化审批服务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引导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领域的企业聚焦技术创新和服务提升,共同推动我国电信业和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